2010年3月21日 星期日

食 品 與 藥 品 的 分 野

食 品 與 藥 品 的 分 野

雖然食物中具有的功能性成份,對健康促進有正面的貢獻,學界均抱持肯定的態度,唯有針對此目的及訴求所製造的產品管理方面,卻仍有相當的疑慮,其中最被關切也最棘手的問題,就是食品與藥品的界限與分野,保健食品或功能性食品的觀念之重點,即在食品相對應較無安全上的顧慮,然而當食品被萃取,並將含保健功能成分之部份,製成錠劑、粉末或膠囊型式時,使用者經由產品服下的劑量,往往是以食品型態攝入時不可能達到的,美國政府對膳食補充劑所下的定義,未能顧及劑量的問題,因此,許多學者對目前1994年通過的DSHEA法案之管理方式感到憂心,食品與藥品的分野至少在三方面︰
1.食品著重於預防及降低危險性,所以對健康的有利影響應是長遠而具未來性,而藥品著重於治療,故其效應屬較短期內即可見到效果。
2.藥品是針對己發生疾病狀況的患者所使用,食品則可廣泛使用於大部份人。
3.食品是安全的,而藥品的使用則需經評估其對患者服用之利大於其所帶來之危險性。

因此,製成膳食補充劑方式,而非以食品型態方式出現者,是否仍保有食品的安全性?食品中功能成份對健康的促進可能有貢獻仍為學界所肯定。舉例來說,流行病學研究一再發現,蔬菜水果攝取量高,對某些癌症具有保護效果。此等植物性食物中的phytochemicals或許才是真正具有保護效果的功能性成份?
因此,功能性成分的鑑定,作用機制、生體可利用率以及功能性指標的建立,及當今營養科學發展中相當重要的研究課題。此等研究之成果,使人類得以向營養學追求的目標︰適當攝取食物,以達到最適健康與生理調適更邁進一大步。

健康食品之定義︰
1.提供特殊營養素或具有特定之保健功效,特別加以標示或廣告矯正人類疾病為目的之食品。
2.雖然保健食品風潮,蓬勃發展是源自消費者之需求與業者的推動,食品中功能性成份對健康的促進貢獻仍為學術界所肯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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